我毕业时在老家县城国营单位上班,2000年左右实行房改,购得单位一套黄金地段一套两居室,现在工厂改制关停后,旁边厂区全部搞房地产开发。现在政府认定我们房屋为危房,说要拆迁改造为广场。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为:给边远地方的安置房,一平方抵一平方,多出的面积自己补钱按2350元/平方。要不就按2350元/平方给现金。但我们那地段前几... 展开
我毕业时在老家县城国营单位上班,2000年左右实行房改,购得单位一套黄金地段一套两居室,现在工厂改制关停后,旁边厂区全部搞房地产开发。现在政府认定我们房屋为危房,说要拆迁改造为广场。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为:给边远地方的安置房,一平方抵一平方,多出的面积自己补钱按2350元/平方。要不就按2350元/平方给现金。但我们那地段前几年有人就卖到3000多元/平方,旁边新开发的楼盘毛坯房卖到4千多/平方。整栋居民都拒绝签字。大家要求要不就旁边楼盘安置,一平方抵一平方,要到偏远的安置房,就按这里的房价折算钱款再按安置房的价款去购安置房。政府不同意。而且我们那里的政府没有诚信,都怀疑他们征收后给开发商卖钱。另外我们房屋当初改制时钱是全部交到政府手中,里面也含有房屋维修基金,老房认定为危房政府也从来没有花一分钱来维修。现在就一直僵持着。请你们给我建议,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