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类事宜
父、母亲是同一单位职工,房改时将公房购买,房本为父亲名字,母亲去世后,父亲以买卖的形式将房屋出售给孙子,并在住建委将房屋变更成孙子的名字,请问:1、其它子女是否有继承母亲的份额的权利;2、这种变更登记住建委有无过错;3、可以撤销变登记吗?
其他答案
父、母亲是同一单位职工,房改时将公房购买,房本为父亲名字,母亲去世后,父亲以买卖的形式将房屋出售给孙子,并在住建委将房屋变更成孙子的名字,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17-03-05 19: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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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母亲的份额,原则上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应有份额,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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