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6年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工作了20年。如果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最终的结果会是怎样?
我1996年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工作了20年。如果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在哪些方面主张补偿权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如果我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最终的结果会是怎样?
其他答案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 展开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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