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2016年2月18号进现在这间公司上班的,然后今年1月1号早上在公司上班时发生了事故这样能否拿到工伤赔偿?
律师,你好,我是从2016年2月18号进现在这间公司上班的,然后今年1月1号早上在公司上班时发生了事故,左手无名指第三节,即靠着手掌那节骨头骨折,去医院做了手术,内固定,打了两根钢针,住了半个月院.现在还没有康复,针还没拆,我想去申请工伤赔偿,但是我当时和公司签的的劳动合同在公司人事部手里,还有当时住院的医院的病历也没有,医...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您/您朋友/您亲属该情况属于工伤,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才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我们团队每年办理工伤赔偿 展开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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