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买房的问题
本人女,非京籍,已经纳税两年半。男友京籍。目前两人均在北京。现在两人考虑结婚买房的事情。打算女方父母出全部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还贷(还贷的时候女方出大部分,男方出小部分)。现在的情况是,女方目前不具备买房资格,两年半后才购纳税五年。而男方具备买房资格但是资金短缺无法出首付款,需要女方出全部的首付款。请问您,这种情况,如何才能...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有约定的,房产属于出资方赠与行为的,产权归出资方子女一人所有,但应将房产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等的金额退还给另一方。如没有明确约定,房本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则为夫妻共同所有即共有产权;房产产权归于未出资方名下的,则应将还贷部分增值部分的偿还给另一方作为补偿。北京已婚家庭无论购房资质属于夫妻之中哪一方,都有资格在房产证上写夫妻两个人名字,可以出两个本,房本上的共有情况那里会显示共同所有。
2017-03-03 23: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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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就购房出资进行书面约定,2、同时写书面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各归个的,进行公证。3、房贷没还清一般不能加名4、你不符合买房条件办不了房产证
你好,就购房出资做约定,建议写一份婚前财产协议,并办理公证,以维护自身权利。女方不符合购房条件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贷未还清,无法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婚后女方符合购买条件后再买的房子,可以登记在女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父母的出资视为借贷或赠与,可以就婚后购买的房产双方做产权归属约定并办理公证。建议详询。
签订财产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 展开
您好,双方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可以确定所有权,如女方一方出资购房,可以视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门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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