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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今年16周岁,上高一,在学校与同学发生争执,把对方鼻子

我孩子今年16周岁,上高一,在学校与同学发生争执,把对方鼻子打骨折,住院大概11天,医药费大概6000左右。对方要11万赔偿,我们没有同意,并且对方还要做轻伤签订,这种事能够成轻伤吗?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孩子还能否上学
ask5677352205|2017-02-25 11:3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190159016

你好,你孩子才16岁,如构成轻伤,一般也不会有刑事责任,但是对方赔偿不合理,现在对方要赔偿110万有什么依据吗?还需了解更多情况,建议直接电话沟通,我好为你分析
2017-02-25 11: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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