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今年16周岁,上高一,在学校与同学发生争执,把对方鼻子
我孩子今年16周岁,上高一,在学校与同学发生争执,把对方鼻子打骨折,住院大概11天,医药费大概6000左右。对方要11万赔偿,我们没有同意,并且对方还要做轻伤签订,这种事能够成轻伤吗?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孩子还能否上学
其他答案
你好,你孩子才16岁,如构成轻伤,一般也不会有刑事责任,但是对方赔偿不合理,现在对方要赔偿110万有什么依据吗?还需了解更多情况,建议直接电话沟通,我好为你分析
2017-02-25 11:51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