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婚内接受了母亲赠与的一套房产,已办公证及过户到本人名下,
本人婚内接受了母亲赠与的一套房产,已办公证及过户到本人名下,公证书及房产证都只有本人名字,现准备离婚,请问我妻子在法律上有没有分割房子的权力。谢谢!
其他答案
你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如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只归你一方所有,则属于你个人财产。
2017-02-25 18: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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