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我一亲戚变卖房产得款47万,全部用于为我归还银行贷款,现在他要求我出
3年前我一亲戚变卖房产得款47万,全部用于为我归还银行贷款,现在他要求我出据90万欠条,我该怎么处理?我认为出据50万欠条,其余40万作为赔偿金是否可行?另外这赔偿金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谢谢!!!
其他答案
如果当时双方协商为借款,在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对方不能主张利息(有约定的,合法部分按约定)。如果约定为合伙购房,则需评估当前的增值,并确定自此是否退出。赔偿金的说法于法无据。供参考,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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