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胡圣清,退休前是主任高级工程师。我的父亲在上海做裁缝,积攒了一些钱,于解放前在现浙江宁海建私房20多间,作为旅社。1947年,我和妻移居上海,宁海的房产交给母亲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当时的革委会将房子强行充公。 1988年12月初,我因母亲生病,与女儿一起回宁海探视,安排母亲生活照顾事宜。同时,两次到县人民政府房管处... 展开
我叫胡圣清,退休前是主任高级工程师。我的父亲在上海做裁缝,积攒了一些钱,于解放前在现浙江宁海建私房20多间,作为旅社。1947年,我和妻移居上海,宁海的房产交给母亲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当时的革委会将房子强行充公。 1988年12月初,我因母亲生病,与女儿一起回宁海探视,安排母亲生活照顾事宜。同时,两次到县人民政府房管处谈我家私房归还之事。政府经过调查,发函确认我家拥有私房27间。大概在1990年政府归还了我其中的楼房部分,几间平房没有归还。由于当时社会环境不宽松、法律制度缺失,加之我们无精力纠缠于此事,致使这几间平房还在县房产部门手中并出租给他人居住。现在我年事已高,希望收回政府尚未归还我家的几间平房(楼房后面的).可否?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