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婚前的债务和离婚后抚养费支付问题
1、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另一方及孩子都不知道,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由负债方一人自行承担。现在不确定男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有无个人债务,请问若有,会按照婚姻法二十四条追加到我的责任吗?2、离婚后,男方没有按约定全额支付... 展开
其他答案
1、他如果有债务的话,你如果能证明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第三人知道你们的约定,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2、你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的3、应该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的!
2017-02-25 17: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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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如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须归还。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详细情况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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