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妈妈晚上九点半下班回家路上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已报警。交警已经勘察过现场录过口供请问合理吗?
本人妈妈晚上九点半下班回家路上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已报警。交警已经勘察过现场录过口供,肇事者逃逸后又自首,妈妈送去医院已住20天,有三人陪床照顾伤者,医生给的诊断证明是全身大面积挫伤,面部红肿,头部缝两针,胯骨缝十针,脑部有淤血,住院费对方垫付七千住院费自己垫付三千元,现在对方要求出院回家静养,只赔偿一万元,请问合理吗
其他答案
是否合理需要根据您计算的赔偿总额来说,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加起来肯定不止一万元。所以说很有可能不合理。第二还有个重要的观点,就是您妈妈的情况应该是构成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工伤除了医药费,其他赔偿都跟交通事故赔偿不冲突。
2017-02-23 19: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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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然后计算赔偿数额,赔偿项目较多,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根据鉴定机构的伤残鉴定计算)等,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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