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有个人财产一套房,房本是我自己名字,结婚后由于有房贷继续还请问房子财产怎么分?
律师您好,婚前我有个人财产一套房,房本是我自己名字,结婚后由于有房贷继续还,老公帮我一起。我们有一个三个多月的宝宝,现在由于很多问题想离婚。请问房子财产怎么分,以及孩子应该判给谁
其他答案
你好,婚前所得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由女方抚养,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2017-02-15 15: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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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展开
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你个人所有,你须就婚姻期间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给予对方该价值一半的现金补偿;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判归女方直接抚养,你有权要求对方给付其收入的20%至30%作为孩子抚养费。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约见袁律师。
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你需要补偿对方一半。孩子会判给你,对方按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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