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妻子离婚了,我们有一处按揭房产,当时是这样划分的:房子归男方和孩子居住,剩余按揭款由男方承担,如果出售该房产,所售款项扣除未付按揭款外,余款双方各一半。现在妻子再婚,我们都在考虑如果双方都再婚后给这套房子带来的法律问题,想把这套房产转到儿子名下,能不能我和孩子妈再补充个协议,把这房子的产权归到儿子名下,父母在生前享... 展开
你好,我和妻子离婚了,我们有一处按揭房产,当时是这样划分的:房子归男方和孩子居住,剩余按揭款由男方承担,如果出售该房产,所售款项扣除未付按揭款外,余款双方各一半。现在妻子再婚,我们都在考虑如果双方都再婚后给这套房子带来的法律问题,想把这套房产转到儿子名下,能不能我和孩子妈再补充个协议,把这房子的产权归到儿子名下,父母在生前享 有使用权,按揭款继续由我来付,如果可以,那应该到哪补办什么手续?办这样的手续,要前妻的现任老公同意吗?还有,如果这样,我要是再婚后又继续付按揭,是不是损害了后妻的权益?请予指导!谢谢!还有,房主赠与要交哪些费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