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元旦正式搬入现小区某单位居住,但2005年下半年,我楼下的住户在自己居住房子的平台(他住3楼没有阳台只有平台,且楼上经常有人扔垃圾下来),搭了一个遮雨棚,遮雨棚刚好在我家阳台和两个房间下面。当初楼下住户搭棚时,我就通知物业,但物业没有积极阻止,而只让我们自行调解。后来,我们发现自从楼下住户搭了遮雨棚以后,我们家... 展开
我于2005年元旦正式搬入现小区某单位居住,但2005年下半年,我楼下的住户在自己居住房子的平台(他住3楼没有阳台只有平台,且楼上经常有人扔垃圾下来),搭了一个遮雨棚,遮雨棚刚好在我家阳台和两个房间下面。当初楼下住户搭棚时,我就通知物业,但物业没有积极阻止,而只让我们自行调解。后来,我们发现自从楼下住户搭了遮雨棚以后,我们家的生活环境变坏了,以前推开窗新鲜的空气和美好的景色,现在开窗和走到阳台看到垃圾,一道夏天和下雨天,上面空调水和雨水滴在遮雨棚上,弄得我们苦不堪言。我多次找物业要求其履行管理职责(我们与物管签订管理公约,里面规定物业有责任清除并拆去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则规定的建筑或安装物,且还规定业主不得改变本小区任何部分的外貌,不得在本小区外墙安装任何遮棚),每次物管总是推脱,无奈之下,我们认为物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从2006年拒交物业管理费,此后每次到物业管理处,我都要求其拆除遮雨棚。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我可以据此拒交物业管理费吗?如发来律师函应如何应对?处理现状:物业定期会发来物业管理费追缴通知单,今年5月份时负责我这栋楼的保安说:现在公司很重视这个问题因为其他住户也有因为这拒交管理费的,由物业出面打电话投诉到城管,很快会有结果,我们很赞同,并同意一拆除马上交管理费。但后来有没有消息,6月份,我到管理处,管理处让我们自己打电话到城管,当时我没有同意,因为我认为这是物管的责任,且我楼下的住户已经搬走,物业委托物管出租,后来,物管以公司名义给我发来律师函写到:他们公司为我们提供了优质服务,且我们感到满意(我们从来没有表示满意,每个月都去要求处理),向我们追讨管理费,并且要我们主动找其协商或书面说明,5日内没有回复,便认为我们无故不交管理费,将采取法律手段。对于他的律师函我们是拒收。现我应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