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现在在给我们物业交涉之前房产合同问题2.合同围绕着商品房用途是商业和商铺展开,引起我们小区物业多收管理费,因商业收物业管理费是7.5元/月,商铺是收4.5元/月,而目前,物业是全部以7.5元/月我们的管理费的3.自与开发商签合同前我们都是约定商铺用途的,物业方自己擅自将合同是写成商业用途,目前我们拥有的的两份商品房买卖... 展开
1.我现在在给我们物业交涉之前房产合同问题2.合同围绕着商品房用途是商业和商铺展开,引起我们小区物业多收管理费,因商业收物业管理费是7.5元/月,商铺是收4.5元/月,而目前,物业是全部以7.5元/月我们的管理费的3.自与开发商签合同前我们都是约定商铺用途的,物业方自己擅自将合同是写成商业用途,目前我们拥有的的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份是商业,一份是商铺,导致了物业多收我们管理费的结果4.目前物业仍然按商业收费标准计算,多收费用从2007年1月份开始至今,与合同约定和实际交费相差3元,累计多收差额1万多,利息未算,中间也发生过,以我们没有交管理费,私自停电的不作为。5.我们跟物业交涉过如何处理物业管理费应按合同约定全部以4.5元/月计算的,可是至今物业以自己是分公司为由,说签合同是开发商的事情,要上报开发商审批,因公司流程复杂,批文下发意见要很长时间,所以,至今迟迟未有结果,一直拖延6.基于上述,我们应准备哪些资料,提供哪些有利的证据,起诉对方,请律师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你们!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