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购买两个门面,并于2014年付清200万左右的全款,但是开发商到2016年都没有修建。今年2017年初发现开发商已经将土地以抵账形式抵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开发。之后找到我购房时的那个开发商,开发商也承认此事属实。后给开发商施压,开发商找到第三方协商门面事宜,第三方给出答复为没有收到我的购房款,购房协议也是和之... 展开
本人于2012年购买两个门面,并于2014年付清200万左右的全款,但是开发商到2016年都没有修建。今年2017年初发现开发商已经将土地以抵账形式抵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开发。之后找到我购房时的那个开发商,开发商也承认此事属实。后给开发商施压,开发商找到第三方协商门面事宜,第三方给出答复为没有收到我的购房款,购房协议也是和之前开发商签订的,他们不会认可。现在开发商这边没有能力归还购房款和赔偿,也没有能力交付门面。但是第三方的土地现已经开始挂牌。另还有就是开发商将土地以抵账形式抵给第三方签订合同时,当地政府是参与了的,因为本地块上还有部分安置户,也有购房户。当时政府也问了开发商和第三方有没有安置户和购房户。当时开发商和第三方都说只有安置户,没有提及购房户。所以在合同中安置户被安排了,但是购房户就没有被安排进去。(开发商和第三方都知道我们购房户的存在,只是在政府那里说了谎。)想请滕律师帮忙解答下,这种情况下我该从什么方面入手。本人已经将一些报告和投诉信送至当地政府国土部门和信访部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