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05年8月与当地政府成立的“两路一场”指挥部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了预付款15万元。合同中明确了购买位置,户型,房屋结构等信息,由于疏忽,协议中未明确交房日期,而同属该开发地段的其他房屋早已交房居住。多次交涉,对方均以政府暂时有困难,群众阻挠为借口,暂无能力建设为由搪塞,并提出“实在不行,把钱退给你们,你们另选他处购... 展开
我家于2005年8月与当地政府成立的“两路一场”指挥部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了预付款15万元。合同中明确了购买位置,户型,房屋结构等信息,由于疏忽,协议中未明确交房日期,而同属该开发地段的其他房屋早已交房居住。多次交涉,对方均以政府暂时有困难,群众阻挠为借口,暂无能力建设为由搪塞,并提出“实在不行,把钱退给你们,你们另选他处购房”。中间,经多次协商,“两路一场”指挥部提出由我们自己出面协调当地群众关系后,由我们自己组织建造。于是我们自己通过私人关系与当地阻挠群众进行多次沟通,希望能够顺利建好房屋,当地群众表示不再阻挠。于是我们便开始建造,但刚一动工,县城管部门就接到举报,说我们违法建房,要求查处。现已停工。我们又到县相关部门协商,但县领导表示:有人举报到媒体,有记者要采访此事,为避免负面影响,不再允许我们继续建房。如果不服,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诉讼。目前,我们的事情无人过问。事隔多年,房价早已经今昔非比,即使想另选他处购房,也超过本人家庭承受范围,现一家老小不胜烦恼。烦请告知:我们是否违法?我们的权益如何得到保护?如果讼诉,我们可以要求哪些权益?十分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