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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问题

本人1993-2005在1单位工作12年,正常关系调转2005-2009在2单位工作4年,工龄连续,两单位均为国家企业,现与2单位工作合同4年期满,本人不想在2单位工作了,所以与2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办理了失业。请问我可否要求2单位给予我失业补偿?如果可以,应给予我多少失业补偿金?4年的还是16年的?谢谢
翁捷在线|2011-05-02 01:06

其他答案

尘寂地带

你好,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十二年,你可以主张依据十二年工龄进行补偿。
2011-05-02 09: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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