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最近想卖房,因此邻居帮忙寻得一个他单位上一个买房者,当时我是写的收条,内容大概是今收到卖房预付押金款伍仟元整,收款人是本人,证明人是邻居,没有买房者的名字。押金是收的农村信用社存单,名字是买房者的,密码被我写在了存单的背面。没有其他书面资料了,具体金额的也只是口头上的。由于特殊原因不想出售了,想退回押金收回收条但却遭到买... 展开
本人最近想卖房,因此邻居帮忙寻得一个他单位上一个买房者,当时我是写的收条,内容大概是今收到卖房预付押金款伍仟元整,收款人是本人,证明人是邻居,没有买房者的名字。押金是收的农村信用社存单,名字是买房者的,密码被我写在了存单的背面。没有其他书面资料了,具体金额的也只是口头上的。由于特殊原因不想出售了,想退回押金收回收条但却遭到买房者的拒绝,要求赔偿,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应该不应该取出那5000元,怕他挂失以后取走,取走吧又怕他告我捡了他的存单自己取走的,我该怎么办?如果他不接受退回押金我又该怎么办?我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吗?我可以不可以登报挂失写的收条?问题补充:我还担心证明人和买房者串通起来说收条就是写给买房者的问题补充:一楼律师请认真回答问题,什么都不答就让给你打电话咨询 说不过去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