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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回迁二手经济适用房(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我看上了一回迁的经济适用房,今年初的,没房本,业主已交了公共维修基金,房主说不能改底单,交完房款后双方可以签合同或作公证,等08年左右房本下来后协助我们过户,请懂行的朋友指点一下,在此交易中我应注意哪些事项。先谢了
我像费翔|2007-05-08 21:02

其他答案

horse_house

这样的房子最好先不要交易.有风险
2007-05-08 21:07
来自北京市

油条和豆浆

合同中除了写明交钱交房的一些事项外,还应写明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以及违约处罚的要严重
2007-05-08 21:07
来自北京市

施特劳斯的小狗

个人的见解:在过户前的,这一段时间你就先以租赁的形式来居住。房屋又居住了还把自己的风险降低到最小,不过你还是要与房主签订合同的。产权本没有办理下来的,公证处是不给做任何的有效的公证。就是你们签订象你所说的这种合同他们也是不做的。所以,你就要考虑你们签什么样的合同了。
2007-05-08 21:07
来自北京市

逐月照君

象这种房屋我遇到过多起,表面上看是比同地段的房屋价格略低一点,但是中间存在的购买风险却是极大的。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禁止交易,即便你和房东办理公证,但是公证并不能代替产权交易,一但房东反悔或出现其他问题,买方受不到任何法律保障,所以你最好谨慎购买!
2007-05-08 21: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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