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底看中了一个店铺,在商谈时碰到了一个好友,和店铺原租赁者是亲戚,所以原租赁者将14万的转让费降到10万,也因为这层关系,我们选择了信任好友的亲戚(也就是原租赁方)。因为是转让的,所以原租赁方者只给了我们一张房产复印件,没有原件。此期间,我们无法一次性付清转让费,于是付了一部份,对方说转让费付清后会让我们见到房东... 展开
2014年6月底看中了一个店铺,在商谈时碰到了一个好友,和店铺原租赁者是亲戚,所以原租赁者将14万的转让费降到10万,也因为这层关系,我们选择了信任好友的亲戚(也就是原租赁方)。因为是转让的,所以原租赁方者只给了我们一张房产复印件,没有原件。此期间,我们无法一次性付清转让费,于是付了一部份,对方说转让费付清后会让我们见到房东,并且把原始租赁合同给我们,并口头承诺一定会让我们在次年直接与产权方签定租赁合同。在付清了8万元转让费以及两个月的压金后,因我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房屋租赁合同,原租赁房给了我们原始合同。这个时候我们发现,原始合同的产权执有人是公家的--XX集团。而且在原始合同上有注明不允许转让、转租。而且房产复印件也是假的。原租赁方说这些都没关系,2015年初会续签合同,保证会转到我们名下,直接由我们租赁。这个也是他要代收房租的原因,并且让我们不要自己去找人,惊动了集团内部续签不到我们名下时他就不负责了。还说这个店铺是没有房产证的,因为是一个300平的整体,然后由集团分隔开来出租。大家的都是拿这张房产证复印件办营业执照的。他也是这样办的,于是把他原来的营业执照都留给了我们。到了这个时候我们也很无柰,因为一家人借钱开的店,转让费加上装修投入近20万了。如果不做了就一无所有,全家人都没有收入来源的。再三考虑,既然原租凭方一再承诺,那就只有等2015年直接签约。直到2015年公家通知原租赁方续签租赁合同,原租赁方联系我们一同前往,结果公家的负责人很严肃的告知我们,这个店铺是不允许转让的,如果发现了,就立即收回。然后原租赁方一再说,这个店铺没有转让,然后他直接在续的合同上签字了。而这个时候我还发现原租赁方更改了原租赁合同给我们,只是不明显,我们也没看出来。7月份以来,我们每个月转帐6800元给原租赁方,后来给我们的原始合同上也是写的这个数字。但是在集团我听到负责人说这个店铺在涨完5%的租金后是6090的月租。我们找原租赁方理论时,原租赁方承认自己曾涂改过原始合同才给我们的,说是给我们降了很多转让费,只是想在这方面补偿一点。而且也是怕2015年的房租涨得太厉害我们接受不了。还有就是不是针对我们才改的合同,本来以为是转给别人的…………诸多说辞,总而言之不是故意隐瞒的。现在多次协商未果,付出去的钱没有赚回来,债都没有还清。房子的租赁合同依然是对方签的。我想咨询下,我们该怎么办?1.我们签定的转让合同只有签字,没有盖手印,写了身份证号码却没有复印件;2.对方多次口头承诺2015年会让我们成功签订租赁合同,可是我们没有立下任何字据,也没有录音;3.对方一再隐瞒事实真相,我们手里仅有是一张房产证复印件和对方修改过租金的原始合同,这是否能成为证据。4.付给他转让费十万元,我们有没有办法要回来?因为转让时包含了部分的物品,对方是否可以以这十万只是实物转让费拒绝退回。5.如若我们无法再继续营业下去,是否可以要求对方作出赔偿?6.若是报警,对方算不算是欺诈?真的很着急。希望各位好心人给予帮助!!谢谢!!!!!好人有好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