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对永久居住权的补偿一般怎么给?

我是96年和我外公外婆一起动迁,分到一处承租房的,当时调配单上写的是我是安置对象,没有写明每个人分别享有多少。05年此房加产权时,我未满18岁,所以产证上没有写我名字。现在我外婆想把房子给他儿子多一点,和我舅舅他们一起坚持说我没有房产了。但是我应该对此房有永久居住权是吗?现在他们要卖房子(估价109万),我如果要居住使用权补... 展开
ugm小兰|2011-04-16 21:48

其他答案

gracie.l

此房加产权时,你有共同购买权,如果他们买产权时没有经过你同意,排斥了你的共同购买权,属于侵权行为,你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他们侵权购买的那部分产权无效,然后你可以购买,如果有证据证实你妈妈已经帮你出了三分之一的产权费,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确认你为房屋共有人以及你的共有份额。如满意,请采纳。
2011-04-17 02:22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