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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永久居住权的补偿一般怎么给?

我是96年和我外公外婆一起动迁,分到一处承租房的,当时调配单上写的是我是安置对象,没有写明每个人分别享有多少。05年此房加产权时,我未满18岁,所以产证上没有写我名字。现在我外婆想把房子给他儿子多一点,和我舅舅他们一起坚持说我没有房产了。但是我应该对此房有永久居住权是吗?现在他们要卖房子(估价109万),我如果要居住使用权补... 展开
楼市小飘窗|2012-01-12 18:3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买房早知道

应该得到补偿的,一般居住超过五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虽然产权不是你的,但是你的房屋被拆迁的话肯定是要安置的。
2012-01-15 09:27
来自北京市

旅讯网

只有卖掉以后有的份,补偿没有的
2012-01-14 22:24
来自北京市

疯狂的兔纸

按事实来,你只享受实际支付金额的赔偿,如有疑问可咨询房管局
2012-01-14 20: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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