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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知道法律如何判断,我起诉对方,有胜负吗?

我与老伴均是再婚,二十年前结合,当时他与她女儿一起住,我们结合后搬到我的儿子的一套住房里,他女儿住在那个平房里,因平房拆迁,故使用我的名义连同他们父女一同要下一个两居,并用我们老两口的工龄优惠买下,房产证是我老伴的姓名。老伴十年前去世,那时房产证没有变更,前几天老伴的女儿找到我,要我与她办理过户,请问律师:我能否要我的那一份... 展开
王子爱钻石|2011-04-14 22:45

其他答案

siling008

假设拆迁之前房子为50平方,这部分是老伴的婚前个人财产。拆迁后你俩补钱多买了30平方,房子变为80平方,那么30平方那部分属于你俩共同财产,其中15平方是你的。如果当初女儿没出过钱,那么老伴去世后,房子的15平方先分出来归你所有,另外65平方属于你老伴的遗产由你和女儿各继承一半,也就是说你应得份额共为47.5平方。时间上你是拖不过女儿的,因此你应该主动起诉分割该房产,诉讼费按分割财产价值的比例计算 展开
2011-04-14 23: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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