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我父母离婚了,在法院的民事调解下,将一套婚后房产判给了我妈所有,其后贷款一直是由我母亲在偿还,但是房产证我爸一直没有交给我们,2015年10月,因为我与我母亲没有地方可住,想要住回法院判给法院判给我们的房产内,结果发现里面已经住了人,经过沟通,了解到,我父亲在2014年10月将房屋出租给了他们,并且签订了8年的... 展开
2014年8月我父母离婚了,在法院的民事调解下,将一套婚后房产判给了我妈所有,其后贷款一直是由我母亲在偿还,但是房产证我爸一直没有交给我们,2015年10月,因为我与我母亲没有地方可住,想要住回法院判给法院判给我们的房产内,结果发现里面已经住了人,经过沟通,了解到,我父亲在2014年10月将房屋出租给了他们,并且签订了8年的租房合同,租金一次收清,住在里面的“租户”声称,如果要住进去要将我父亲收取的8年房租一次“还清”给他们,可是我们并没有这个能力去付这个所谓的“租金”。后来找过派出所,派出所说他们以租房合同为准,我们找他们也没有。去找了法院,法院也没说出个所以然,让我再去与我父亲沟通,可是他现在欠了一屁股债,我们根本找不到他。我们现在无家可归,每天借宿在亲戚朋友家,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就算要起诉也不知道到底要起诉谁。。。。即使我起诉了我父亲,如果他说没钱去还这个租金,那怎么办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