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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商品房逾期违约责任

我购买的商品房逾期没有交房,想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但是合同补充协议里有这样一条内容“买受人依据合同有关逾期交房的约定追究出卖人的其他违约责任的,应于出卖人违约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行使相应的权力。”现在已超过60天,我还能追究出卖人责任吗?上述合同内容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有法律效应吗?
安松林|2017-01-21 15: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mianzi2

要结合具体情况,卖方有隐瞒欺骗的,你可以起诉
2017-01-21 16:21
来自北京市

阳泉金博士

当然,你可以起诉
2017-01-21 16: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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