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二年前我姐在巴中市巴州区买了一套二手楼房,当时该房所在的整栋楼由于历史原因,均没有房产证,所以我姐就跟原房主(一位老太太)签了一份买房协议,并在开发商处变更了购房合同。今年这栋楼房整体办理房产证,可我姐买的这套确办不了房产证。区房管局的解释是:房主老太太的这套房子卖完后,给她女儿和女婿居住,在老太太买房之前,她的女... 展开
律师你好!二年前我姐在巴中市巴州区买了一套二手楼房,当时该房所在的整栋楼由于历史原因,均没有房产证,所以我姐就跟原房主(一位老太太)签了一份买房协议,并在开发商处变更了购房合同。今年这栋楼房整体办理房产证,可我姐买的这套确办不了房产证。区房管局的解释是:房主老太太的这套房子卖完后,给她女儿和女婿居住,在老太太买房之前,她的女儿和女婿离婚了(女婿要争夺房产),离婚时法院没有判决对这套房子的归属,而是在判决书上写了一句话“房产另案处理”,区房管局说这是有纠纷的房产,不能办理产权证。而那位卖房的老太太已离开巴中(说是重庆人),无法联系,请问怎么解决这个房产问题。还有就是我不明白房管局办房产证跟法院判决有什么关系?我买老太太的房证据确凿、而这套房是老太太的也证据确凿,为什么还有法院的判决?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