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当事的有三方,我和A.B.三方。2014年初左右,我方在县城买了一套三居室的二手房子,由于买房前没有打听清楚,不知道房子存在纠纷就把房子买了,买完后发现房子有纠纷。纠纷的情况是,A方借了B方的钱,由于无力偿还把房子抵押给B方,并把房产证也给了B方,后来A方长达5年都没有还钱,本金加利息越来越多,后来A方就一直不... 展开
事情是这样的,当事的有三方,我和A.B.三方。2014年初左右,我方在县城买了一套三居室的二手房子,由于买房前没有打听清楚,不知道房子存在纠纷就把房子买了,买完后发现房子有纠纷。纠纷的情况是,A方借了B方的钱,由于无力偿还把房子抵押给B方,并把房产证也给了B方,后来A方长达5年都没有还钱,本金加利息越来越多,后来A方就一直不再还了,再后来B方把房子卖给了我。A方就不愿意了,并且当初A方借钱的那个人现已死亡,A方的家人不同意B方卖房子,并强硬的住在房子里不出来。经协商无果,我方把A。B都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了差不多一年了,并经历了一审和二审,一直没有出审判结果,一直让我方等消息。我想知道法院算不算渎职,而且我在网上查了,一般这种民事案件限期一年要有结果的,现在还是没结果。并且网上说如果案件拖的时间超过两年,法院将不在受理。是不是法院故意拖的。因为A.B双方都认识法院的人,都送过礼了,我方到底该这么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