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12月末交房,但是开发商说就我一户入住不给供暖,可以先给钥匙,物业费从16年4月开始计算,取暖费从16年开始收取。备案合同里写的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交付买受人使用。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供水供电在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暖气在交付入住后第一和第... 展开
我买的房子12月末交房,但是开发商说就我一户入住不给供暖,可以先给钥匙,物业费从16年4月开始计算,取暖费从16年开始收取。备案合同里写的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交付买受人使用。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供水供电在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暖气在交付入住后第一和第二个采暖季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开通。开发商说不算逾期交房,不想赔偿违约金,这种情况属于逾期交房吗?我这怎么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