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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我父亲死后留下一套房子,我们有四子女,在父亲去死前说过房子给我二姐居住,其他三个子女都有

份,由于房子要坼迁,必需要过户,于是我们签字过户给二姐。我和二姐的户口都在一起,现在二姐说我们没有继承权。请问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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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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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0 13: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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