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承租方无营业执照,且不办理。我是否有权将其清理出场?我该怎么办?
店铺出租给了承租方,承租方一直没有营业执照且不去办理。工商找我很多次了,实在无奈,不想租给他了。可承租方说合同签署的是一年,租金付了半年,目前还有两个月租金在我手里,我说推给他,让他搬走,但他不同意解约。我有权利把他东西直接办出店铺么?我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你好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 展开
2016-11-25 12: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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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和工商局讲,此房已出租给他人,把租赁合同及租赁人身份提供给工商局,并一同告知工商局你本人不对店铺经营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负责,让他们直接找工商局。 我的补充: 2015-11-23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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