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看房选房>房产类型> 问题详情

离婚后,公房归谁?(来自重庆公安局集资建房小区)

我们俩是93年结婚,95年我前夫单位集资建房分了一套住房,成本价买的,2003年我们俩离婚了,但是我前夫他们单位以我们夫妻二人的名义享受96年的房改政策,补办了房改手续,今年我前夫把房子卖了,卖了22万,我觉得这里面有我的一半,请问律师,我能要回来么?
jishu2|2016-11-20 15:0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CHENANA

可以。你们是按成本价购买的,是以你们夫妻二人的名义享受住房优惠政策,应该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
2016-11-20 15:1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