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建房,产权归谁?
我爷爷是某医院的老员工,单位在96年的时候以集资建房的名义修建了一懂职工楼 并分给爷爷一份(当时爷爷支付了部分费用),到现在医院也未办理房屋产权到爷爷头上,请问这房子产权归谁?现在爷爷退休了,医院要爷爷退出房子,有什么政策能让爷爷拿到房子的产权?有没相关的法律政策? 详细解决
其他答案
这是一种带有一定福利性质的集资房。所谓一定的福利性是指集资款相当部分由单位支付,少量由具备分房条件的职工出资。 90年代,为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确实有过这样的政策,单位利用国家的土地,以单位的自有资金和职工的少量出资三结合的方式共同建房,分配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基本所有权仍然是单位的,职工有使用权。 如果你爷爷在退休之前仍然还没有房改,现在又要求退房,肯定你爷爷当时支付部分费用时有相关的约定,这 展开
2008-04-28 19: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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