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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开发商发律师函

2016年1月首付已交,只签订补充购房协议,当时与开发商注明办理分期付款。10月,开发商直接发来律师函,提示接到律师函5日内补交全款,否则收房二次销售。同时,联系业务员,正式合同说暂时签不了。并且,律师函注明尾款金额也错了,请问,我可以视这份律师函为无效吗?
忍者神龟2012|2016-10-20 14:0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lgahrrt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6-10-20 15:33
来自北京市

shoesbuyonline

您好,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
2016-10-20 16:21
来自北京市

浪漫情阁

您好,协商解决
2016-10-20 16:10
来自北京市

rewvan

如果你们签订补充协议,应该按照补充协议履行,但你也应该针对开发商的律师提出反驳意见
2016-10-20 15:57
来自北京市

记忆出口

是开发商想毁约,看合同约定吧
2016-10-20 15:49
来自北京市

秋风网络

你好,可以的
2016-10-20 15:31
来自北京市

ifso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您可依据您的协议进行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律师后处理
2016-10-20 15:16
来自北京市

只住别墅

补充购房协议上可有开发商盖章确认?
2016-10-20 15:10
来自北京市

DreamFly

您好 这要看合同约定的。
2016-10-20 14:56
来自北京市

三峡红叶红

您好,从法律上讲应该是无效的
2016-10-20 14:50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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