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对夫妻,结婚7年育有一女至今5岁,丈夫前段时间给女儿全款买了套房子,房产名是他女儿的名字。之后不幸意外身亡,小孩的爷爷奶奶说孙女的房子是他们儿子花钱买的,属于他们儿子财产的一部分,要求分割卖掉房子给他们一半的钱,而丈夫的妻子不肯卖掉房子,爷爷奶奶要求媳妇按房子市场价的一半数量每月给他们打一定的钱,直到还够为止,比如市场价3... 展开
有对夫妻,结婚7年育有一女至今5岁,丈夫前段时间给女儿全款买了套房子,房产名是他女儿的名字。之后不幸意外身亡,小孩的爷爷奶奶说孙女的房子是他们儿子花钱买的,属于他们儿子财产的一部分,要求分割卖掉房子给他们一半的钱,而丈夫的妻子不肯卖掉房子,爷爷奶奶要求媳妇按房子市场价的一半数量每月给他们打一定的钱,直到还够为止,比如市场价300万,他们要一半就是150万,媳妇每个月要给他们15万块,10年就是150万元,不然他们就住进孙女的房子里直到老死。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是好?有什么法律明文规定吗?不是一方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他名下的财产一半妻子应得后,另一半按,子女,妻子,父亲,母亲来分配吗?他女儿的房产也是他的财产?不是房子名是谁的就是谁的,别人没人权利分割的吗?孙女的爷爷奶奶的这样做法对不对,不对在哪?他们有没有理由要媳妇每月给他们15万块钱,或者有没有理由住进去霸占孙女的房子呢?请高手律师详细分析指教。在这里谢谢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