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之争。求解
有对夫妻,结婚7年育有一女至今5岁,丈夫前段时间给女儿全款买了套房子,房产名是他女儿的名字。之后不幸意外身亡,小孩的爷爷奶奶说孙女的房子是他们儿子花钱买的,属于他们儿子财产的一部分,要求分割卖掉房子给他们一半的钱,而丈夫的妻子不肯卖掉房子,爷爷奶奶要求媳妇按房子市场价的一半数量每月给他们打一定的钱,直到还够为止,比如市场价3...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父亲买房登记在女儿名下,在法律上视为父亲对女儿的赠与行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的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女儿是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人,虽然爸爸出资购买的房屋,但是他们并不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利,有权利处置这套房屋的人是女儿。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女儿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然而,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 展开
2016-10-18 17: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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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父亲出资买房登记在女儿名下,是对女儿的赠与,属于女儿的财产,不属于父亲的遗产,不能参与继承分割。爷爷奶奶的要求是无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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