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房人,由于房价见涨,我不想卖了.
我和买房人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300万的房产,他付了10万定金,现在房产涨到了450万,房子还没有过户,我想解除合同。但是买房人把我告到法院了。问题:我可以解除合同吗?需要赔付多少钱给他?如果我上庭算是我败诉吗?我要承担诉讼费吗?
其他答案
1、合同约定定金条款和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选择其一,也就是说,如果守约方请求按照房款300万的20%支付违约金的,法院会予以支持,当然您可以以违约金过高提出申请,法院会适当调低2、如果守约方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而房子也处于可以继续履行的状态,法院很大可能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即你要继续把房子卖给对方。3、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2016-10-15 09: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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