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程序:咨询 一、向本单位财务科咨询 1、本单位是否实施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2、查询本人到目前已有多少公积金存款;3、请财务科提供本人公积金存款号。 二、向售房单位咨询 1、售房单位是否与银行签定按揭协议;2、售房单位能否提供贷款担保手续。 三、向贷款银行咨询 1、询问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购房抵押贷款的手续,需要哪些证明和资料;2、到何处何部门去办理有关申请贷款手续;3、询问自开始申请 展开
第一程序:咨询 一、向本单位财务科咨询 1、本单位是否实施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2、查询本人到目前已有多少公积金存款;3、请财务科提供本人公积金存款号。 二、向售房单位咨询 1、售房单位是否与银行签定按揭协议;2、售房单位能否提供贷款担保手续。 三、向贷款银行咨询 1、询问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购房抵押贷款的手续,需要哪些证明和资料;2、到何处何部门去办理有关申请贷款手续;3、询问自开始申请办理到审核批准直至发放购买贷款,需要多少时间;4、询问大约需要多少手续费;5、可以申请多少贷款额度以及年限;6、询问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和按揭贷款的利率各如何计算。 第二程序:向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和购房按揭贷款(组合贷款)并向贷款银行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有关证明和资料 1、借款人和配偶以及符合条件参加计算贷款额度的直系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借款人和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结婚证;2、借款人和参加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长沙市内销商品房售房合同》(简称现房)或《长沙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简称期房)原件;4、提供售房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长沙市内销房预售许可证》(期房)、《房地产权证》(现房)的复印件;5、提供售房单位结算房款的划款银行帐号;6、自筹资金,按总房价20%以上的资金,已付房款的需提供付款**原件和复印件;7、如贷款是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及估价单或预算表。 二、向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按揭贷款)的,需提供如下证明和资料: 1、借款人和配偶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借款人和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2、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或《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原件;3、提供售房单位经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4、提供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款,已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款**的原件和复印件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