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岳父母在城区内有一块约300平米的私房地产,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都已经成家立业,各自都有自己的房产,但是今年他们坚持要以我岳父的名义翻建旧有住房,但在究竟由谁出资的问题上产生了矛盾,最后在8月13日通过家庭成员共同协商签订了一个协议,决定由我(大女儿)出资建顶层并享有顶层产权,儿子出资建第1、2、3层,二女儿和三女儿有... 展开
我的岳父母在城区内有一块约300平米的私房地产,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都已经成家立业,各自都有自己的房产,但是今年他们坚持要以我岳父的名义翻建旧有住房,但在究竟由谁出资的问题上产生了矛盾,最后在8月13日通过家庭成员共同协商签订了一个协议,决定由我(大女儿)出资建顶层并享有顶层产权,儿子出资建第1、2、3层,二女儿和三女儿有条件地放弃出资和继承权(必须同意我出资建顶层),但是现在岳父大人说那个协议是在遭受三个女儿胁迫(三个女儿说如果不同意我出资建顶层,就在他们拆除旧房时站在楼下,让楼板给砸死)的情况下签订的,他本人实在不同意我出资建顶层,只同意由他们的儿子全部出资。请问曹律师,如果我们坚持要求执行该协议,但是我岳父还坚持他这个说法,假设法官公正,会怎么判决?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