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户口迁出或收取挂靠费
本人姐姐多年前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她和她儿子的户口没地方去,就暂时挂靠在我这里,多年后她儿子结婚买房就把户口迁走了,但我姐姐并未一起牵走,还是留在我这里,现在我想把房子卖掉了,她却并不愿把户口迁走了,我知道户口是不能强制迁出的,那我能不能向她追讨回这么多年的挂靠费?
其他答案
挂靠费没有法律依据,你们也没有约定,现在当然不能向她主张。将来能否收取,还需要你们重新签订关于挂靠费的协议。她要求房款,也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但远远构不成敲诈,敲诈已经属于刑事犯罪了。
2016-09-28 18: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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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追讨“这么多年的挂靠费”,都是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你的,除非你和姐姐有约定或者你姐姐同意给你挂靠费;2、因为挂靠户籍没有什么损失和影响,所以现在也不能要求给付费用。3、她如果要求3分之一的房款才肯迁走不算敲诈,你可以不予理睬,叫她挂着吗!只要她不住你的房子不走,又是亲姐姐,挂着吗!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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