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20年前找了第4任奶奶,爷爷在青岛有一套房子,她在杭州有一套房产,在杭州有2个子女,前夫已去世。。当时口头说好的,2套房子,个人给个人子女的爷爷在青岛也有一套房子,此房子是爷爷跟第3任奶奶时购置的,第三奶奶无子女。我爸爸是爷爷和第1任奶奶的儿子。姑姑和叔叔是爷爷和第2任奶奶的子女。叔叔11年前出国了。现在持有美国绿卡。(... 展开
爷爷20年前找了第4任奶奶,爷爷在青岛有一套房子,她在杭州有一套房产,在杭州有2个子女,前夫已去世。。当时口头说好的,2套房子,个人给个人子女的爷爷在青岛也有一套房子,此房子是爷爷跟第3任奶奶时购置的,第三奶奶无子女。我爸爸是爷爷和第1任奶奶的儿子。姑姑和叔叔是爷爷和第2任奶奶的子女。叔叔11年前出国了。现在持有美国绿卡。(爷爷之前已经给了叔叔一套房产了)爷爷私下已经给了我爸爸一份自书遗嘱,书中写明,房子给我爸爸,给奶奶现金20万,剩下的钱给姑姑。但是没有公正,但是我别人说,这套房子,现在的奶奶也有份。爷爷即使写了遗嘱,也没效力。是真的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