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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拆迁知青共同居住人问题

“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这其中特殊情况指的是什么?拆迁前按政策支内返沪落户人员算不算共同居住人?有没有明确的条文?
宙斯盾与飞|2016-08-28 08:3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雅舒舒

刚出生的婴儿或者承租人近期收养的孩子或者承租人刚结婚时配偶等。
2016-08-28 08:58
来自北京市

zx9012

特殊情况是指:刚出生的婴儿或者承租人近期收养的孩子或者承租人刚结婚时配偶等。
2016-08-28 08: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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