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上学期在民工子弟上班,上班之前学校收了我押金800元,并签了份不正
因我上学期在民工子弟上班,上班之前学校收了我押金800元,并签了份不正式的合同,学校要求如果下学期不去学校上班要在学期没有结束之前告知,并需要书面辞职报告,结果我因个人原因在学期结束之后才告知校方,校方就把800元押金没收了,请问我有什么办法拿回吗?
其他答案
您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工作情况,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带薪年休假工资及高温津贴,未缴纳社会保险可要求单位补缴,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可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2016-08-26 16: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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