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2011年在开发商那买的房合同2012年12月30月签的,发票是2014年11月2O
律师您好!我是2011年在开发商那买的房合同2012年12月30月签的,发票是2014年11月2O日我是2016年2月听说有退税政策我去开房商那问工作人员说你的房子不在退税范围内我就回去了。今年8月我看到朋友说她姐在那买的房跟我是一期的都退税了我说我去那问了说不在退税范围内她姐说我2O15年11月就退了,我又去开发商那问,这... 展开
其他答案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对于双方之间责任认定很难说有清楚。但责任由你自行承担的概率会更大,一般从开发商角度讲只需要尽到通知义务,如果由你个人原因电话通知你拒接或未接听,后果应当由你承担。除非你可以证明开发商未尽到通知义务,因法律上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到或需要无数打电话通知。对你很不利。
2016-08-25 11:45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