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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公司项目部聘请任项目负责人,因开发商跑路项目部已解散,公司以项目部

我由公司项目部聘请任项目负责人,因开发商跑路项目部已解散,公司以项目部定的工资标准太高为由不承认支付已拖欠半年之久,且我劳动部门已认定的工伤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为由正在行政诉讼,现公司要我上交施工资料。请问律师:劳动工资没处理好之前不交资料是否合理合法: 实际施工人签名的工资欠条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乱捣家族|2016-08-23 18:0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safagaga

你好!建议你带手头材料当面咨询为宜。
2016-08-23 19:17
来自北京市

欣屁屁

首先要确定你和谁是产生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假如你和实际施工人产生劳动关系,公司可以不承认。
2016-08-23 19:12
来自北京市

落落鱼

你好,根据资料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2016-08-23 18:58
来自北京市

lovesnail

可仲裁,详情请当面咨询
2016-08-23 18:48
来自北京市

zyh7601369

针对拖欠的工作现在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这些施工材料是最好的证据,另外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有没有缴纳社保
2016-08-23 18:44
来自北京市

irischou2008

你好,针对拖欠的工作现在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这些施工材料是最好的证据,另外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有没有缴纳社保
2016-08-23 18:33
来自北京市

tigerstory

建议当面咨询
2016-08-23 18: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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