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2013年因修建仙游县动车站而被征地,拆迁时,因为不满拆迁补偿而拒绝签字,拆迁部门暴力执法强闯我家,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巨大不便,所以双方各退一步,当时的主管拆迁的负责人答应,红外线以外未被征用的围墙内的面积仍属个人所有(有合同为证),并口头答应动车站建成之后可以盖回房子。现在当初拆迁的主管责任人都已调任,而现任的新镇... 展开
我们家2013年因修建仙游县动车站而被征地,拆迁时,因为不满拆迁补偿而拒绝签字,拆迁部门暴力执法强闯我家,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巨大不便,所以双方各退一步,当时的主管拆迁的负责人答应,红外线以外未被征用的围墙内的面积仍属个人所有(有合同为证),并口头答应动车站建成之后可以盖回房子。现在当初拆迁的主管责任人都已调任,而现任的新镇长及土地主管部门以当初是口头约定为由,拒不承认,于2016年2月4号强拆了原围墙上盖起的铁皮房,并与8月15号把这起强拆作为仙游县2016年第5批(时间上根本对不上号)拆违典型通告全县,(通告里定性为建设用地),严重损害个人名誉,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当初的拆迁负责人都表示可以出来作证曾口头允诺我们盖回房子)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