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子的,我驾车与二环路被人追尾,追尾车辆负全部责任,把车送由4S点修复,修好以后4S店通知追尾车辆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但是由于追尾车辆是贷款车辆,按理来说,贷款车辆要求买的全险,但是为什么保险公司这里还是需要本人先行垫付修车费用呢?所以保险要求追尾车辆车主先行垫付修理费用,追尾车辆车主以各种理由推脱,说... 展开
律师你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子的,我驾车与二环路被人追尾,追尾车辆负全部责任,把车送由4S点修复,修好以后4S店通知追尾车辆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但是由于追尾车辆是贷款车辆,按理来说,贷款车辆要求买的全险,但是为什么保险公司这里还是需要本人先行垫付修车费用呢?所以保险要求追尾车辆车主先行垫付修理费用,追尾车辆车主以各种理由推脱,说什么本人不在昆明,有事,没有亲临4S店付款,导致我的车辆无法取出,多次交涉未果,而且我本人是优步司机,以跑车为生,车辆闲置期的损失,外加车修好无法开离4S店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4S向我们咨询什么时候去取车,因为长时间占用他们的公司资源,4S店也很难办,在这里我想向律师咨询,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么,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车主本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望律师在百忙之中能够帮助我,此致,十分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