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置换房子,卖房过程中,和买家约定于过户前付48万现金,口头约定
我目前在置换房子,卖房过程中,和买家约定于过户前付48万现金,口头约定于8月13号过户,但买家突然通知我只能付28万,另外20万要等过户后于8月25号再给我,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以她违约为理由而终止合同吗?由于合同上并未写明具体过户日期,买家是否可以通过不配合过户的方式,达到25号之后过户,从而不违约的目的?
其他答案
在收到钱款之前,你可以拒绝过户。但如果8月25日未超过合同约定的过户日期,双方可以到8月25日过户,不算对方违约。
2016-08-14 15: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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