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长安镇买了一套二手房,带租约,合同中有一条,买方连同租约一同购入,3月5日签合同交定金,4月27日银行放贷款,5月27日开始交第一个月月供,7月18日监管的资金到卖方那边,中介通知双方交房交尾款,但是卖方认为自3月5日至7月18日这段时间内租金归他,因为我这段时间内已经交了快3个月的月供,所以我认为我交月供的这段时间租... 展开
在东莞长安镇买了一套二手房,带租约,合同中有一条,买方连同租约一同购入,3月5日签合同交定金,4月27日银行放贷款,5月27日开始交第一个月月供,7月18日监管的资金到卖方那边,中介通知双方交房交尾款,但是卖方认为自3月5日至7月18日这段时间内租金归他,因为我这段时间内已经交了快3个月的月供,所以我认为我交月供的这段时间租金应该属于我,请问这段时间的租金到底该归谁?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