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物之间妨碍采光和日照的问题,最新的法律规定见物权法.《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根据物权法的此条规定,我国建筑物相邻关系制度中,有关日照、通风、采兴的妨碍行为的判断,是以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内容为基本判断标准。建造建筑物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视为超出了社会一般人的容忍限度,受害人可以主张排除妨碍的损 展开
关于建筑物之间妨碍采光和日照的问题,最新的法律规定见物权法.《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根据物权法的此条规定,我国建筑物相邻关系制度中,有关日照、通风、采兴的妨碍行为的判断,是以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内容为基本判断标准。建造建筑物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视为超出了社会一般人的容忍限度,受害人可以主张排除妨碍的损害赔偿。反之,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即使对邻近建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造成一定程度的妨碍,也应视为未超出容忍限度,相邻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利用负有容忍义务。我国的一些国家相关建筑规范中,对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通风、日照、采光等作了规定,比较有代表性的为建设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城市居住区建筑物的间距、采光、日照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应当作为判断日照妨碍是否超出容忍限度的理要依据。建议你找做建筑方面工作人员按照下列计算方法核算你的权利是否受侵犯.第五条:住 宅1、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确定。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Ⅳ气候区 Ⅳ气候区 Ⅴ、Ⅵ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9~15 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注: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的规定。 收起